臺南市文昌國小附設幼兒園 108 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3 月 7 日南市教特(一)字第 1080300760 號函辦理。
二、報名資格:
(一)設籍臺南市(以下簡稱本市)且有居住事實之學齡滿 3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。 105 年 9 月 2 日前出生者。)
(二)原住民籍幼兒。
(三)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,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。
(四)非設籍本市之幼兒,各園得於完成第 2 次入園登記作業後且仍有缺額時招收之。(惟不得享有本市預算之補助款。)
三、招生人數:可招生名額 19 名。(核定名額扣除舊生直升及特教生減收名額)
四、登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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